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3﹞7号)精神,经个人网上申报、所在部门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复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1位教师符合认定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联系或发学院纪检邮箱,其中若有师德师风问题,请与党群工作处联系。
联系电话:83920047(办公室)、83920023(党群工作处)
电子信箱:xljj@ntu.edu.cn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附件: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