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 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院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指标5项(三大奖总数)。
二、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三、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9人、二等奖不超过 7人、三等奖不超过 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10月25日前与教务处联系,并提供拟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请申报人请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并于11月6日前将纸质版推荐书一式5份,其中1份带附件材料,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亚楠 联系电话:83920024
附件:
附件1:苏教办科函〔2023〕30号_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pdf
澳门新葡游戏网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