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482

各学部、系,各部门:

2017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为面上项目,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支持符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

2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编的专任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为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的教师申报。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5、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6、已获得国家973计划”、“863计划”以及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7、我院申报名额:3项。

8、面上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7.07-2019.06

三、其它事项

1、面上项目申报者请下载《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附件三),根据申请书第二页的填报说明进行填报。申请书的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要超过3M否则不好上传,附件材料的电子版不要插到申请书里。

2、面上项目的资助经费为3-5万元。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的“项目类别”和“学科代码”按照填报说明进行填报,“是否同意转自筹”同意的填“是”不同意的填“否”,编号不要填写。经费预算按照《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附件二)来填写,其中,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填报。配套经费、自筹经费不要填写。

3、申报人请于428日将面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含附件一式1+PDF格式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电子版)报送教研科参加遴选。

联系人:曹亚楠,联系电话:85015943,邮箱:xljyk@ntu.edu.cn


附件一: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doc

附件四:学科代码.doc

附件五: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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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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