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通大学位〔2009〕8号文件规定,关于计算机考试成绩要求,学生(非计算机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其计算机等级考试水平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申请授予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等学士学位者通过江苏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申请授予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士学位者通过江苏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2.特殊专业的要求另行规定。
201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二次考试机会,一次为明年3月份的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另外一次为明年3月份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请各学部通知到每位学生,认真核对是否已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对未通过者,督促其报名参加明年3月份的相关计算机等级考试。
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组织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85012240,8586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