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设置及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设置
1.党支部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相衔接的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2.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建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在7—50人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一般3或5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50—100人的,一般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或7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30人以上不足50人或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如确实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总支委员会或党的委员会,但要从严掌握。
3.党支(总)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按期改选党支部书记。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为了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工作,党支部可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划分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党小组长1人。建立或撤销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组建后支委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二)高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自身建设和党员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高校党支部的具体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青年学生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发现、培养、团结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6.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教育党员和群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7.加强党支部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高校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 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制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抓好党支部的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党日活动”及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讨论研究本级群众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 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培养和转正工作。
7. 抓好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四)高校党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党支书记制定党支部活动计划,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基本信息的维护和统计工作。
(五)高校党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本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和党员群众的业务学习。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指导本单位群众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化体育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六)党小组工作职责
1.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党的建设日常工作。
2.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3. 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5. 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 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7. 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七)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可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技能。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给党员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和方法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主要形式: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
2. 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评选先进,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3.基本方法: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政策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委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决定可随时召开。如支部党员人数多、分布范围广,党员大会的形式除必须集中进行表决的外,可根据会议的内容灵活决定。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①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增强政策观念,提高业务水平。
② 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③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④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⑤ 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2)会前准备
① 明确议题。支部委员会在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
② 提前通知。支部委员会在会前一般要提前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有些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非党同志参加。
(3)基本程序
① 清点人数。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② 说明议题。主持人点明会议的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③ 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需要做出决议的,每个党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④ 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2.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1)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①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② 分析党员队伍和师生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③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④ 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⑤ 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会前准备
① 确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共同确定。
② 做好思想准备。提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各个委员,做好思想准备,保证出席会议。
③ 会前交换意见。为便于统一思想,党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交换意见。
(3)基本程序
① 讲明议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
② 集体讨论。在讨论中,如果有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的外,可以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如下一次会议仍然无法统一,可以把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③ 形成决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④ 明确分工。对决定的事项做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⑤ 做好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没公开前要严守机密,不得泄漏。记录应留存,以供查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1)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① 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学习专业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决议。
② 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如何贯彻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③ 党员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④ 配合党支部做好具体的党务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和评议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⑤ 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明确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措施。
(2)注意事项
① 选好时间。要科学安排会议时间,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又要考虑党员学习工作的实际情况。
② 确定内容。开会前,党小组长要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③ 及早通知。党小组在确定了会议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地点之后,要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以便其作好准备。
④ 听取意见。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党小组长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上集中大家的意见,作出正确决定。
⑤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如果是学习讨论,要注意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民主生活会,党小组长要组织党员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⑥ 作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长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以便于党员贯彻执行。
⑦ 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一般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也可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还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党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教育。
(2)形势与任务、党风党纪、光荣传统等方面的教育。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党课的形式:可采取讲授、报告、声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既要生动活泼,又要注重实效,力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三)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1.基本内容
(1)检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的情况;
(2)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检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检查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检查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检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检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检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2.注意事项
(1)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其他与会党员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其优点与缺点,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本人的实际。
(4)对存在问题较多或犯错误的同志,要重点地帮助,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也要教育大家。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四)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1. 主要内容
(1)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3)检查以往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4)其他重要问题。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① 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② 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
备;
③ 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④ 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⑤ 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① 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② 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③ 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④ 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⑤ 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⑥ 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⑦ 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⑧ 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⑨ 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① 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② 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③ 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④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⑤ 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开好支委会“一班人”的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
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支委会成员必须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克服那种认为支委会成员之间问题不多没必要开,或者问题多怕砸锅不敢开,或者因工作忙和人员不齐不能开等障碍,把坚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立法来遵守。
(4)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各个委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否则就失去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义。对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双评”工作制度
“双评”即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一般每年11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评议的步骤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和考核鉴定等几个阶段。评议时间一般以半个月左右时间为宜,时间要相对集中。
1.民主评议党员
(1)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① 由党员自我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我评定级格(预备党员只评议,不认格)。
② 在党支部(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全体党
员认定级格,提出整改措施,报支委会讨论定格。
③ 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向党员公布。对不合格的党员,如本人愿意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并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可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处理,党小组和党支部要做好跟踪考核;经限期改正仍无转变的,应予以除名;不合格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从党内除名;对违法乱纪的党员要给予响应党纪处分。
(2)注意事项
① 民主评议党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座谈、填测评票等办法,了解群众的意见和看法,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② 对党员作出评议和鉴定,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要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③ 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④ 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这项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⑤ 要注意掌握政策,慎重、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
2.民主评议党组织
(1)民主评议党支部的程序
① 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自我总结,查找差距;
② 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③ 党内外群众座谈、填测评票进行评定;
④ 支委会根据测评意见进一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⑤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向党员公布。
(2)在评议工作中,不合格党支部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相应上级党组织也要明确其整改期限,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对其支委会成员进行组织调整。
(六)换届选举工作
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期换届选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具体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的有关事宜,充分酝酿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为人表率,廉洁奉公,敢于负责;业务能力强,表现突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支部书记一般要求有三年党龄。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等。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支部换届选举时,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要由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纲,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主要内容:总结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包括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报告起草后要交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筹备情况,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并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宣布开会。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
(16)宣布党员大会结束。
(17)选票归档。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
3.会后工作
(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
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
(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于选举后3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经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3)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根据上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建议,制订切合实际的任期目标与措施。
4.增补委员工作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视工作需要,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首先,由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其次,产生增补支部委员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或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讨论后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第四,支部书记缺额,必要时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待换届时再进行选举。
三、组织发展工作
(一)原则和纪律
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和本人自愿的原则,重在政治表现。制定发展计划不能分指标、卡比例,要侧重于生产一线和广大青年知识分子中的骨干力量。还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的程序办理,不允许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
(二)基本程序(参考《澳门新葡游戏网党建工作手册——党员发展工作专辑》)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
(2)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教育;
(3)形势任务和权利义务教育;
(4)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教育。
2.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1)党课教育。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可采取上大课、座谈研讨、现场参观、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丰富党课内容。
(2)典型示范。通过总结具有突出事迹的先进典型,以此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带领广大党员共同进步,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党员管理
党支部要准确及时地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的基本情况一般分为自然情况和动态情况。自然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入党时间、文化程度、岗位职务、奖惩情况、主要经历等;动态情况包括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
1.党籍管理
(1)申请入党的同志在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就取得了党籍。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即失去了党籍。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追认共产党员须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审查,经省一级党委批准。追认党员不需要预备期。
(4)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而不退的,应提交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违纪、受刑事处罚、自杀、出国出境等党员的党籍,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2.纪律处分
(1)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3.组织关系接转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它原因,需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调转后不办理组织关系的,调入单位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
(2)党支部调入党员组织关系,必须持上一级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接收。调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办理调出手续。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要携带预备党员所有的材料。材料必须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密封。
(3)离、退休(含内部退养、居家休息)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往其所在街道(社区)。
(4)在办理组织关系的过程中,要向党员说明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并督促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出未落前,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仍由原所在党组织负责。
4.党内统计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是对党员和党组织有关数据的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等,简称党内统计。它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党员概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减少和受纪律处分情况、党的组织分布情况以及党内生活和党内现象所涉及的情况等。党支部要系统、准确地了解党员和党组织基本状况,以及党员的变动情况,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为党内统计工作提供依据。
五、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以人为对象,解决人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其它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党支部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作为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保证党的中心任务顺利进行。
1. 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启发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它的具体任务是:
① 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② 帮助党员、群众消除思想障碍,架设思想沟通的桥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③ 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协调好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保证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十分丰富,但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具体化。大体分为两部分:
① 系统教育。就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党的性质、宗旨、作风、纪律教育等。要把党性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的内容贯穿在系统教育之中,并有机结合起来。
② 日常教育。就是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政策教育,利益关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业务技术教育等。进行日常教育,对于正确理解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关系,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需的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2.思想政治工作原则和方式方法
(1)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是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
① 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② 与生产经营、业务工作一道去做的原则;
③ 与物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④ 发扬民主与正确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⑤ 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的原则;
⑥ 身教与言传相结合的原则;
⑦ 表扬与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2)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解决思想问题的渠道和方式方法也比较多,主要有:
① 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渗透到其中的各个环节。
② 强化系统灌输,注意“精”和“管用”。当前,系统灌输的中心内容是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领会好学习理论“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注意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③ 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准思想脉搏。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群众的真实思想,掌握群众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对症下药。
④ 抓两头带中间。一方面要抓好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激发人们积极上进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抓好促进后进转化的工作。
⑤ 把握心理规律,真情感动人心。思想政治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必须把握人的心理活动规律,不仅要以理服人,还要以情感人,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
⑥ 支部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书记及其 “一班人”一定要带好头。
⑦ 用好骨干力量,创造良好环境。要广泛发动党内外同志,调动工、青、妇各方面的力量,落实责任制、责任区,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网络。
⑧ 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寓教于乐。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把思想教育贯穿其中,避免枯燥、单调和空洞的说教。
(二)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是党领导工作的重要战线之一,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主要是指宣传教育群众、尊重依靠群众、组织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群众参加党组织领导的各项工作。
1.群众工作的任务、原则和方法
(1)任务
① 发动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
② 教育群众,帮助群众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③ 尊重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④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⑤ 关心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⑥ 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
(2)原则
① 群众自愿的原则;
② 团结、依靠大多数群众的原则;
③ 倾听群众呼声的原则。
(3)工作方法
①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② 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
③ 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
④ 抓两头,带中间;
⑤ 说服教育,积极引导。
2.对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1)加强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
① 帮助团支部抓好组织建设:合理设置和健全团支部组织;选好配强团支部书记;帮助建立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② 指导团支部开展团的教育;
③ 督促团支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④ 支持团支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⑤ 尊重团支部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其作用。
(2)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
① 对工会组织实行统一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工会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双重领导,主要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主要负责人人选,协调工会同行政的关系等方面。
② 支持工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体现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团结各自的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六、党支部常用文书
(一)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1.会议的组织情况:包括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列席者、记录者。
2.会议的内容。这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写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会议决议等。记录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摘要记录。讨论问题比较简单的会议,可以记会上报告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发言的重点、重要内容,通过了什么决议。二是详细记录。讨论问题比较复杂的重要会议,要把每一个人的发言,包括发言中的话都记录下来。对讨论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更要有言必录。这两种方法各有特点,哪一种会采用哪种记录方法合适,要根据会议的性质、目的、要求及讨论的问题来决定。
作会议记录应注意:记录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发言者的原意,决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摘要的记录,一般是要在开会时认真记,过后不必整理。详细的记录,不仅在开会时认真记,会后还要加以整理。必要时还应经会议主持人审阅。
(二)决议
决议是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或周知的一种公文。党组织的决议,具有党的纪律的效力。决议的篇幅大多较短,而且采用条文式,决议的写作格式和决定基本相同。决议的开头部分,包括文种、内容以及通过决议的原因和目的,然后说明具体事项以及执行决议中事项的具体要求。
决议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标题。决议的标题是决议全文的高度概括。
2.正文。一般要简明写出做出这个决议的理由和根据,再写决议的具体事项。
3.署名和日期。决议上的日期是指通过决议的那一天,署名应根据做出决议的会议去写。
(三)请示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要求对某项工作、某个问题做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的一种公文。请示的格式比较固定,一般由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请示的一般写法:
1.标题。要尽可能把请示的问题在标题上体现出来,使人一目了然。如《关于XXX问题的请示》。
2.主送与抄送单位。主送单位只能是一个,而且要写全称。与请示问题有关的部门可作为抄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不限。
3. 正文。写需要请示的问题,包括事情的起因、存在的问题,拟要采取的措施等。
4.署名和日期。要用请示单位的全称,写明报告的年、月、日。
撰写请示,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请示的问题必须是工作中亟带解决的问题,理由要充分,还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②请示必须在事情发生之前或采取措施之前,不能先斩后奏;③请示必须是职权内无法解决的问题;④专题专文,行文简单,语气谦和肯定,基本上用陈述式。
(四)报告
报告是对工作阶段性或单项性的全貌和真实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是上下级密切联系的方式之一。党支部常用的报告是工作报告(包括专题性工作报告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报告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标题。要根据所写报告的中心意思概括出一个恰当的标题。如《关于×××党支部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
2.正文。主要写明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内容。一般由情况和意见两部分组成;结尾部分重点放在提出要求和希望以及论述工作发展趋势和权衡利弊上。
3.署名和日期。要写出报告单位的全称。
(五)总结
总结是对一个阶段情况的全面性回顾和估价,在写法上属于报告类,但并不一定都报送上级机关,或虽报送却是备案性的,其主要作用是在原单位内交流,或作为下一步工作参考的资料。
总结的主体有四个部分:
1.基本情况,是对整个总结内容的概述,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2.成绩问题,论述时要求材料属实,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隐恶。
3.经验教训,撰写时相对的重要议论,要归纳准确,就事论理,既要上升到理论高度,又要防止泛泛而谈。
4.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最好是结合总结内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有特色的措施和意见。
此外,在写法上,总结有按问题性质总结的,也有按时间顺序来写的。
(六)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是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对犯错误党员执行纪律,给予党纪处分所做出的书面决定。处分决定的写法为:
1.标题。应说明党组织对什么人或什么单位所犯何种错误的处分决定。
2.正文。包括受处分者的基本情况、所犯错误主要事实、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对受处分者所犯错误的分析和定性、处理意见。
3.落款。写明做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全称或通用的简称、时间,并加盖公章。